2023年江西抚州临川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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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 导语】®文档大全网小升初频道从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了解到,2023年江西抚州临川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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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工作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60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序地做好临川区公办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主要目标


  2023年临川区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坚持就近划片优先与兼顾教育公平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严格实行学区内户籍就近优先入学的招生办法,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原则


  1.就近优先。凡符合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当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2.免试入学。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需依法依规进行招生。


  3.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任何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禁止以任何形式的面试、笔试等方式招录新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4.免费入学。严格执行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招生对象


  1.本区内有电子学籍且未被市属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和电脑派位正式录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电子学籍不在本区,户籍在本区范围且要求返乡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办法


  1.电子学籍在本区未被市属公办学校正式录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生户籍在中心城区的优先享受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2.电子学籍不在本区,户籍在本区,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需在8月1日前到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簿和学籍信息表,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审查后按照户籍地址优先享受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3.随迁子女就读:提供户口簿、学生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半年以上)等。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就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2023年2月28日前,现在仍然在实际营业)、房屋租赁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小微企业免税证明。以上人员需在8月1日前提供相关资料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中学,若城区范围中学无学位将向城区周边中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4.其他优待人员。现役军人子女、驻地高校教师子女、招商企业高管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六、招生范围


  1.城区学校


  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学区内满一年(即从上年12月31日之前迁入)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按抚州片区和上顿渡片区划定的学区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就读。学区的划分参照当年各区域的生源数量和初中招生计划数划定,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作小幅调整。户籍不在城区或户籍在学区内未满一年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临川龙津中学、临川区第二实验学校、临川区第五实验学校招生采取电脑派位入学办法进行。具体电脑派位工作方案另行下文。


  2.农村学校


  各乡镇中心小学毕业生录取到所在地的中学(红桥中心小学录取到临川十中)。户籍在城区或其他乡镇,家长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需在8月1日前到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和提交相关资料,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3.民办学校


  区属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家长意愿,不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原则上分配到本校的初中部。学生在公办学校毕业,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需填写《放弃免试就近入学资格申请书》,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民办学校要根据审批的办学规模和要求,规范办学行为。


  七、组织录取


  8月15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录取工作,8月31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方案,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2.精心部署。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要根据方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审查学生资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加强监督。区教体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督,禁止“掐尖”现象,严格管理学籍,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严肃纪律。严禁大班额编班,严格按入学通知书接纳学生入学,凭录取花名册建立新生学籍。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不再享受均衡降分资格政策,一律按统招分数线录取高中。初一至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依规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在中考报考时,其资格认定为直升应届生,享受均衡降分资格政策。各学校要遵守招生秩序,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上下联动。建立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联动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临川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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