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权限
雨湖区教育局仅受理属地范围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申请人可加入雨湖区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进行咨询(QQ群号892036502)。
二、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雨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认定程序
雨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从申报、确认到许可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认定结果以快递到付的方式送达。本公告及教师资格认定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将如期发布在雨湖区人民政府(http://www.xtyh.gov.cn/)“通知公告”栏目。事后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将于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信用中国(湖南湘潭)”。雨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事中、事后公示,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一)前期准备(10月31日截止)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附件1),按要求制好证件照和属地身份等材料的PDF文件(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学历学籍、学位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1)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进行操作。
(2)“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4)学历证书的核验,应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预约体检
申请人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工作日上午7:30-11:00到指定体检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或江麓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二)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2023年10月31日17:30截止
2.网报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3.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在网报时间内对照手册(附件2)完成网上申报,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致电010-56761296进行咨询或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注意以下细节: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应选“否”。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核验已取得的学历。驻我区高校在读学生的属地身份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律在后续材料确认环节上传到【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人应按本人具备的雨湖区属地身份如实选择。如已取得本科学历的雨湖区户籍人员,可选“雨湖区户籍申请人”确认点。
(5)在“证书领取方式”处,建议申请人选邮寄,方便快捷,到付送达。
(6)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不少于两条连续至今的简历。
(7)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8)所有步骤均完成,且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中途退出登录或关闭页面将不保存报名进度。
(9)在网上确认截止时,仍不具备认定条件的,当批次不予受理并公示原因。
(三)材料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30截止
2.确认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3.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提交后,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直接进行材料网上确认。请特别注意下列规定:
(1)【学历/学籍证明】项,只受理具备的相应学历毕业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学历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通过的,此项仅限上传以下四种材料之一: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雨湖区户籍申请人”确认时,此项应上传雨湖区户籍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驻雨湖区高校在读学生”确认时,此项应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预计毕业时间”可看出2023年下半年在驻我区高校就读即可);“雨湖区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确认时,此项仅限上传以下三种材料之一:①雨湖区居民的居住证双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②驻雨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③港澳台居民相关证件双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审批发证(12月10日前)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可关注雨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公示,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本认定机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提醒告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异常情况。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含附件),因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材料不全或未在指定医院体检,本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3.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8257665;0731-58256814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40号309室(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人事劳资股)
附件:
附件1: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3: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4: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