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浦东新区建平临港小学寒假转学办理流程【2月8日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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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上海浦东新区建平临港小学寒假转学办理流程已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寒假转学办理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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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学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本校相应校区招生地段范围内;

  2.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且户籍产证在本校对应校区招生地段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相应校区有空余学额的年级:

  1.本市小学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根据规定,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条件

  第一类学生(按人户一致优先、其它条件排序靠后申请转学):

  1.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校区地段范围内转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2.本市户籍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本市户籍要求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学生父母,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4.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5.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以上第一类转学对象,按照排序先后,根据学校班额情况接收申请。相应年级无空余学额的,将采取先登记转学信息,征求意见同意后由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类学生:

  1.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学校就近租房居住的学生。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无房产证的。

  3.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适度放宽有关条件(具体参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疫情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便民举措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12号)

  4.符合相关转入条件的港澳台、外籍学生。

  以上第二类情况申请转入学生,学校在解决第一类转学学生申请后,视班级学额情况、相关主管部门解决操作口径决定是否受理。

  三、办理方式

  根据浦东新区招考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四、办理流程

  (一)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本校学生申请转出,由家长先联系所在班级班主任,填表登记后统一办理转出申请及领取转学资料,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提供学籍平台下载并打印、盖章的《学籍信息表》。(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如学生转出至本区民办学校的,家长须提供转入民办学校的接收证明。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产证地址的对口校区信息,并按本校规定时间申请办理转学。

  2.符合转入条件的,家长或监护人下载并填写《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见文末二维码),连同转学所需的原件材料(参见下文“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要求),扫描以PDF格式或手机清晰拍照以JPG格式,按照证件名称分类命名打包压缩后(RAR或ZIP格式),以“姓名+校区+年级”文件名,发送至招生转学指定邮箱:jplgxxzs@163.com

  3.邮箱发送起讫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6日(截止时间日晚8点,以邮件发送显示时间为准);家长请在此时间段发送邮件并注意截止时间;学校将对收件信息进行审核。邮件发送时间先后、审核材料及反馈时间先后不影响最终转学结果,以申请转入条件,以及本校班额实际情况确定转学受理结果。

  4.凡符合转入条件的,学校提前与有关家长在2月8日当天分校区、分时段预约线下办理;线下审核需提供证件原件,请确保邮件上交电子版证件与线下审核证件的真实性与一致性。线下审核不符合的,将不予接收转学申请。

  5.转学申请办理日期

  (1)2023年2月8日(周三)上午8:30-11:30

  办理对象:申请转入茉莉校区就读学生

  办理地点:南汇新城镇茉莉路51号茉莉校区行政楼底楼

  (2)2022年2月8日(周三)下午13:30-16:30

  办理对象:申请转入古棕校区就读学生

  办理地点:南汇新城镇马樱丹路56号古棕校区行政楼底楼

  (3)转学受理部门:校务办

  联系电话:20950856*8028;周老师

  寒假期间转学咨询方式:邮箱lgxqcyx2012@163.com(仅为咨询答复用,为避免影响转学办理,请勿发送转学资料),邮箱咨询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日下午四点结束。

  6.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⑤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⑥房产证等;

  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学生评价手册(或学生成长记录册)。

  (三)转学登记

  1.按转学申请条件,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约定时间线下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家长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学校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

  3.因我校部分年级学额饱和,无学位名额,对于按第一类申请转入相应校区、年级的学生,学校根据上级要求,仅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信息登记,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在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后报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四)学籍申报(由学校统一办理)

  1.学校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转学异动汇总表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学校统一办理区招考中心学籍申报时间:2023年2月10日或2月11日。

  (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到校听取转学结果,领回相关证明原件材料(原件)。

  2.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领取学籍档案卡、预防接种卡等材料;

  3.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或监护人须告知、督促原就读学校,及时完成学籍系统平台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六)其他事项

  1.来校申请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前由学校根据邮件中家长提供的手机号码,提前联系预约到校办理转学;

  2.家长或监护人进校需遵守学校工作人员安排,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正常者方可入校。

  3.转学学生不需要随同进校(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联系家长者除外)。

  附件:扫码下载《建平临港小学转学申请登记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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