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灞桥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灞桥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须在有效期内),灞桥辖区内的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及驻地在灞桥区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二)在灞桥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户籍在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和持有以上地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灞桥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社会人员,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按照就近原则可在我区申请。
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本次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至10月31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报网址: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1幼儿园确认点;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2小学确认点;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3初中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和个人书(书必须字迹工整清晰)。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是否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②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主要检查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申请人报名时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和现场发放,若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请申请人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EMS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1.体检医院及时间
(1)体检医院:西安市灞桥区庆华医院、西安灞桥纺织医院。
(2)体检范围: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我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3)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4日,周一至周六早上8:00——12:00(最终体检时间以医院预约系统设定时间为准)。
(4)体检标准:2023年我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2.体检要求
(1)2023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2)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3)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4)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5)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灞桥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预约制度(具体预约方法见下),未预约的申请人医院将无法安排。
(6)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7)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8)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保网报成功。
3.体检预约系统说明
灞桥区2023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通过西安灞桥纺织医院、西安市灞桥区庆华医院体检预约系统提交体检预约。预约及体检流程见附件1(体检预约具体流程)。
(三)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关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灞桥区、港务区、浐灞生态区并在灞桥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以上户籍的申请人,且在灞桥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需提交有效的灞桥区、港务区、浐灞生态区颁发的居住证原件(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
就读学校校址在灞桥区、港务区、浐灞生态区辖区内的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灞桥区、港务区、浐灞生态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网报时,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附件2)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操作流程如下:
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请确保现场确认时《证明》仍在有效期内。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周左右通过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29-83552660。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2: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