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原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及在西安市未央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有效期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10月31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安排
(1)体检医院安排:西安市中医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唐城医院、西安凤城医院、西安市未央区宝石花兴隆园医院、通用环球西安西航医院。
(2)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00(节假日除外);最终体检时间以预约系统设定时间为准。
(3)体检标准:2023年我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4)体检范围: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
(5)体检要求
2023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6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各医院电话及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1)。
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籍未在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的,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体检表(见附件2)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预约制度(具体预约方法见下),未预约的申请人医院将无法安排体检。
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并由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报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申请人可在体检预约系统中查看体检结果。
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24小时后再预约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保网报成功。只体检,网报不成功将无法认定,请申请人务必注意。
(6)体检预约系统说明
2023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预约系统”提交体检预约、查询预约状态、下载体检表、查看体检须知、查看医院信息等。具体如下:
1.访问预约平台
申请人通过微信扫描上图二维码访问预约平台,进入预约小程序。
申请人首次进入预约平台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记的手机号码进行身份验证。
3.个人信息核对
申请人进入小程序后,请认真填写核对个人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预约。
提示:
1.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申请人在信息核对时,务必认真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认定机构等基本信息,并确保正确无误,若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24小时后方可进行预约,提交体检预约申请后,基本信息不可修改。
3.若预约出现问题,请在每日预约时段内拨打小程序下方技术支持电话或添加技术支持QQ:536398228联系处理。
(6)体检预约时间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定于10月22日上午8点—11月3日下午4点开放。
1.申请人在每日下午4点前,可预约未来5日的体检。(具体以系统设定为准)。
2.若要撤销预约,必须在体检预约日期前一天的下午4点前操作。
3.因故不能如期体检,也未按期撤销预约,则视为爽约。每个申请人最多可撤销3次或爽约1次,超过次数,申请人将不可通过平台预约,请申请人务必按约体检。
4.每日下午18点至次日上午6点为系统维护时间,期间可能出现因系统维护而无法访问的情况,可稍后重试,请知悉。
提示:请大家尽早安排体检时间,错峰体检。具体体检预约的时间及相关操作以预约系统设定为准。预约过程中,若遇技术问题,可联系预约平台登录页下方预留的技术支持电话。
5.体检状态查询
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中,查询体检状态,成功预约后,申请人可以查到自己预约的医院、体检时间。体检完成且医院上传体检结论后,申请人可以查询自己的体检结果。
6.体检须知
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预约的体检医院。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安排,网报体检结束之后关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http://www.weiyang.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未央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证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⑥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结束后,请申请人关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未央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29-86239768
附件2: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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