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在许多冒险故事里,经历了许多的国家。格列佛在小人国变成一个身躯庞大的巨人,一只手拖走了所有敌国的船只,成为了小人国心目中的大英雄;在大人国是一个小的跟人类世界的.蚂蚁一样,被大人国里的人当作宠物,一个农夫带他到处表演,赚的钱财,他四处想办法逃脱,九死一生;在飞岛国,这里人黑白颠倒,是非混淆的奇异怪现象让人哭笑不得;在慧骃国,被认为是一只有理智的“耶胡”之后被慧骃的崇高品质感动,想留下,但因为马们要消灭所有耶胡,才不得不逃脱。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在慧胭国的故事。慧胭国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主宰者是马,“耶胡”是他们的奴隶,一个个人不像人,全身长毛,令人厌恶。但是统治者马,它们十分勤劳,爱干净,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他们的社会充满了友爱、和睦,人人都很善良,厌恶罪恶。真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会如此的美好,没有人说谎,大家互相宽容谅解,不斤斤计较。说起斤斤计较,我也有时候小肚鸡肠,斤斤计较,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这个世界再也没有谎言,每个人都十分真诚。
书中的高老头是作者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把自己的全部情感都放在女儿身上。大女儿仰慕贵族,他让她成了雷斯托伯爵夫人;小女儿喜欢金钱,他让她成了银行家纽沁根的太太。最初他在女儿家里受到上宾待遇,随着他的钱财日益减少,他的地位也就每况愈下,最后竟被闭门不纳。他的遭遇表现了社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教育和社会风气败坏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的心灵,他在临终前才明白过来,她们爱的只是他的钱。他悲愤地喊出:“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读来令人心碎。
高老头是拜金主义的牺牲品。巴尔扎克以高老头的父爱,衬托出金钱败坏人心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他死前的长篇独白就是一份深沉有力的控诉书:“把父亲踩到脚下,国家不要亡了吗?”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这个世界不是绝对的,有这些小孩是绝对的。”这是《绝对小孩》的主要中心。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绝对小孩》是由的漫画家朱德庸先生创作的一部漫画作品,它用生动、天真的漫画把所有小孩在生活中的七情六欲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所有大人明白“每个小孩都是智者,他们洞穿生活的本质,那就是‘快乐’。”瞧,六个古灵精怪的“绝对小孩”正向我们走来,他们就是不“正常”的小男孩“披头”、不想乖但总爱装乖的“五毛”、觉得自己并不讨厌的“讨厌”、满脑稀奇古怪念头的小女生“宝儿”、每天靠比赛生活的“比赛小子”和充满贵族品味的“贵族妞”。
我们曾经都是孩子,我们的工作环境就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孩子,对于小孩,我们是绝不陌生的。然而,随着对社会接触的逐渐深入,不经意间,我们慢慢迷失了童心。成人的思维模式悄悄改变着我们,我们在学着成熟的同时,懂得了世故;在学着婉转的同时,领悟了虚伪!最初的理想化为虚无,最初的梦想变得缥缈……
美好的童真似乎与现实的社会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于是,我们失去了自我,失去了未来的方向,也再找不到回到童年的路。看着这些“绝对”的小孩,我总会想到生活中的我们,我觉得我很像故事中“五毛”、“宝儿”、“比赛小子”、“贵族妞”的综合体:在生活中,我很想好好地疯一次,但又希望像个小淑女;我喜欢像宝儿一样瞎想,“如果我多一条腿,将会是怎样?”;我虽然没有“比赛小子”一样逼他玩命比赛的父母,却还是有蛮大的学习压力;我在家里也喜欢当一回贵族妞,感受一下贵族的生活……有时我也会想,果世界上没有了小孩,那将是一幅多么死气沉沉的景象!
只有小孩有免于现实的权利、只有小孩的世界充满想象、因为他们用心看,而大人用眼睛不会用心却感觉。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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