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导语】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2018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的历史人文重镇——湖北省黄冈市,是一所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均较齐全的湖北省省属多科性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1905年,历经百余年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科性大学,涉及理、工、农、经、文、法、教、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形成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三种办学层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近2万人,18个教学院系,64个本科专业。
二、招聘计划
2018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具体见附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12时。
2.网上报名指定网址:http://www.hgnu.edu.cn。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408室、407室
邮编:438000
联系电话:0713-8835909/8621651
E-mail:renshi@hgn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黄老师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I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在进行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六、面试考核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面试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黄冈师范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教学学院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签署明确的初审意见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资格复审:人事处根据教学学院提交的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求职材料进行筛选,对照招聘计划需求的专业背景、学历学位、年龄、职称等要求进行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复审人员,免考直接进入面试。
2.考核内容
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教学学院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分面试考核和业务考核两个方面。
(1)面试考核。占面试试讲总成绩的10%。面试人选按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学术研究的阐述、对岗位的认识和规划、评委专家的咨询、答疑等环节进行。
(2)业务考核。按两个程序进行:
一是授课:讲授内容由教学学院根据应聘岗位要求确定,指定教材版本、具体章节,并由人事处提前5天通知应聘人选。此项占总分的40%。
二是专业能力考核:采取个人表演、演唱的方式进行,具体表演、演唱内容由教学学院自行确定,此项占总分的50%。
3.考核评分
(1)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为7人,由教学学院专业骨干6人、人事处1人组成。
(2)评委评分实名制。评委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和综合评分。考核评分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3)各专家评委按照每项100分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教师岗总成绩=面试(10%)+授课(40%)+专业能力考核(50%)。应聘者每项得分采取平均分制,具体为:去掉一个分及一个最低分后算平均分。
(4)应聘者排名按照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在同济黄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各教学学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黄冈师范学院(http://www.hgnu.edu.cn)发布,黄冈师范学院(http://www.hgnu.edu.cn)为具体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38621651(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38621623(黄冈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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