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指南]2017年河北石家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副标题:2017年河北石家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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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相关医疗机构及各位考生: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4日—2月22日24时,石家庄考点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从2月25日开始。为确保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1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4日—2月22日24时。

  二、石家庄考点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2月25日—3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请广大考生注意网络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网报成功的考生实行属地管理,请务必于2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辖区卫生计生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月25日—3月10日)(详见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安排表)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缴费、指纹录入及信息确认等。

  2、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河北师范大学院内国培大厦二楼第八会议室。

  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乘坐:2环1路、2环2路、53路、72路、75路、106路、快2环1路、快2环2路、快35路到河北师范大学下车。

  3、咨询电话: 66186673 66186675(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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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场审核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及装订顺序要求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出具相关合法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具有高等学校医学科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二年;具有中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五年。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截止时间为今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之前一日即8月25日。期间变更执业地点者,请到最后一次注册部门从注册系统中打印制式的历史信息查询表(含首次注册时间、地点、照片)并加盖注册部门公章。

  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可在附件2中下载,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

  特别提示: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款的规定,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应与带教老师执业地点和类别相符)。

  7、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8、每个考生均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石家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表格式样见附件3),需加盖法人手章和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9、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书》(表格式样见附件4)。

  10、诚信考试书(表格式样见附件5)。

  11、试用机构不在河北省内的石家庄户籍考生,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医疗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医疗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另外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中专学历的考生,需提交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

  14、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出具《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

  四、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01号)精神,河北省被列入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二)考试形式

  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程序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

  (三)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四)考试合格线划定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合格分数线。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7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时间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

  1、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7年8月26日,下午17:00—17:30。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按照《冀价行费[2017]1号》的规定执行:实践技能考试:临床类别289元/人次;中医类别280元/人次。医学综合笔试考试: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76元/人次;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38元/人次;口腔执业医师:276元/人;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38元/人。

  2、今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现场缴费,分为两次进行缴纳。第一次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为:考生在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缴纳。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及机考考试缴费时间为: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请登录《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询实践技能考试成绩。考试通过的考生,及时与所在辖区的卫生计生局联系缴纳医学综合笔试、机考考试费用。

  3、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年度的医学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机考考试。

  特别提示:

  1、因为今年实行现场现金缴费,请广大考生到现场审核确认时携带好所需费用。

  2、请各位考生报名时牢记自己网报用户名及密码,方便查分及来年报名时使用,否则将不能进行查分,如果本年度考试未通过,第二年将无法进入系统,不能再次报名。

  3、请初审合格的考生严格按照所在辖区的规定日期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者不予受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4、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5、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安排,由专人负责本辖区考生的报名材料初审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把审核关,组织考生到现场审核确认。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认真填写《石家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岗位 试用情况保证书》,并由法人代表手写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和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严禁开具虚假《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对出具虚假证件、证明、材料者,将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中心,国家医考中心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考生、责任人和机构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理。

  6、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凡是触犯以上行为的将定为犯罪行为,纳入刑法约束范畴。

  8、如有变化及新要求,将及时在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1: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式样)

  附件3:《石家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岗位 试用情况保证书》(式样)

  附件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书 (式样)试用情况保证书(式样)

  附件5:诚信考试书(式样)

  附件6:《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2017年2月7日

2017年河北石家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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