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2021届县领导班子成员|2021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公告【23人】

副标题:2021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公告【23人】

时间:2021-07-28 11:59:3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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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1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23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7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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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分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县直医疗机构(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中医医院、县宝山医院)医疗卫生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计划

  公开选聘县直医疗机构(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中医医院、县宝山医院)医疗卫生工作人员23名。具体见《桂阳县2021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选聘公告及相关事宜可通过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阅。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桂阳县乡镇卫生院(分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行政管理(一)、(二)、(三)、(四)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3.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分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满5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5.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可提前填写并打印《桂阳县2021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7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桂阳县卫生健康局1栋一楼106办公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10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

  (2)选聘岗位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3)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30日上午8:30-12:00电话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日下午14:30-17:3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笔试内容见《桂阳县2021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21年7月中旬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及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位入围者分数相同时,职称高的优先,职称相同时工龄长的优先,工龄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程序。拟选聘对象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

  (六)办理调配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配聘用手续。

  2.根据省、市、县有关岗位设置文件精神,岗位聘用按所获任职资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缺的情况下,实行竞聘上岗。如果所获任职资格对应的岗位没有空缺,则一律高职低聘到有空缺的岗位。有初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最低可聘到专业技术十二级。

  3.被选聘对象三年内不得异动工作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笔试后,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选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放弃体检资格的人员不能参加各级各类2021年和2022年公开招聘(选聘)考试,擅自参加的一律不予考察和调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1.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开选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资格审查、笔试各环节。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笔试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1)报考人员要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选聘防疫要求。

  (2)所有考生认真阅读《2021年桂阳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本公告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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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2021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2021年桂阳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1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选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公告【23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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