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税务师考试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不安抗辩权(03.22)

副标题:税务师考试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不安抗辩权(03.22)

时间:2023-10-30 19:43: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点击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网络课程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空调厂签订一份空调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7天内甲公司付款。后乙空调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的窘境。根据规定,乙空调厂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主张先履行抗辩权

C、主张不安抗辩权

D、主张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税务师考试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不安抗辩权(03.22).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9Ma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