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四川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遴选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副标题:2021年四川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遴选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时间:2021-09-05 06:27:3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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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 导语】2021年四川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遴选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遴选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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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的名额与入闱人员之比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入闱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11楼18号办公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出具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证明;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7)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8)其他与报名职位要求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凡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向遴选单位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3天内(11月3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2.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3.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39-556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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