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里区秋季小学招生_2021年福建厦门市湖里区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副标题:2021年福建厦门市湖里区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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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教育# 导语】2021年福建厦门市湖里区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确保2021年秋季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附件内容点击查看)

1.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2.招生对象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划片区域内符合以下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户籍适龄幼儿(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1.片区内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幼儿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或母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确认幼儿实际居住地以父(母)亲的户口和产权证为准。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7日(部分生源爆满园已于去年发布招生预警,片区内招生对象的落户时间相应提前,具体落户截止时间见各园招生通告)。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

  3.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4.适龄幼儿属“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不属于挂户片区内幼儿园招生对象。

  5.生源爆满幼儿园招生对象的特殊要求:

  湖里幼儿园、康毅幼儿园、都市港湾幼儿园和宁里分园、火炬幼儿园、祥店幼儿园、康乐新村幼儿园禹州分园、江浦南里幼儿园、新景幼儿园、五缘实验幼儿园、五缘实验幼儿园金林湾分园、天地禾缘幼儿园、湖里实验幼儿园、江头幼儿园、五缘第二实验幼儿园等14所幼儿园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者除外)。此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父母所占房屋产权应超过50%<不含50%>);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母)的户口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且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

  6.海天路215号的湖里幼儿园因生源溢出,片区内招生对象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相关的附加要求,具体要求见湖里幼儿园招生通告。

  7.龙湫亭幼儿园因片区生源爆满,2022年秋季起将执行生源爆满园的招生要求,若生源数超出将视学位情况按照片内适龄儿童在落户时间、房产登记时间等进行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及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周边的本区户籍幼儿入园。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市户籍(本区优先)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厦居住(本区优先)、在厦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3.报名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

  1.网上预登记: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2日

  2.现场报名确认:2021年8月8日

  (二)民办幼儿园

  报名时间:2021年8月8日

  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4.招生程序


  (一)公办幼儿园

  1.发布招生通告

  公办幼儿园7月25日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发布招生通告,并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划片区域内符合招生政策的适龄幼儿家长根据各园招生通告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预登记。

  2.网上信息预登记及查询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2日

  (2)登记流程:手机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ixm0592),片区户籍儿童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报名信息。

  (3)审核结果查询及网上预约现场报名时间:家长提交预登记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可根据系统提示(短信通知)查询审核结果,根据系统提示预约现场报名时间(8月6日、7日两天可网上预约),凭预约成功页面截图(或短信通知)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8日

  (2)报名地点:各公办幼儿园

  (3)携带证件:报名时应提供一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两卡〔儿童预防接种本(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健康卡〕,一表(入园体检表,2021年7月1日后体检有效)。

  备注:预约登记时填写了准确的产权证号并审核通过的(房产审核结果可以通过预约登记系统查看),现场报名时无需提供房产纸质材料。如房产信息需复核的则要带产权证原件(有效复印件)到现场核查。

  (4)现场报名:家长携带幼儿,根据网上预约的时间段到各公办园报名点等候,经幼儿园现场审核材料后,获取录取结果。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民办幼儿园

  1.招生规模

  各民办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规模招生。

  2.招生程序

  (1)招生通告核准。各民办幼儿园应于7月28日前将招生通告报区教育局备案。

  (2)发布招生通告。8月1日,各民办幼儿园发布经区教育局备案的招生通告。

  (3)办理报名手续。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幼儿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本(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健康卡,入园体检表(2021年7月1日后体检有效),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3.招生要求

  (1)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2)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幼儿园相应评定等级限价收费,不得不审查先收费。

  (3)民办幼儿园应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搞不实宣传,要严格控制班生额,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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