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真题]2019年海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副标题:2019年海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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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9年海南环境影响评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启动,报名时间:2月23日-3月21日,考试时间:5月18日、19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8、19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设置及取得证书条件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月23日至3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要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联系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打印考试报名表。


  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办事服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02/list3.s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南就业”→功能查询→职称考试修改。


  (2)考生须于2月23日至3月21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单位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等有关材料送至省生态环境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美贤路9号,联系人:姜鑫,电话:65238330)。


  (3)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2月23日至3月2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通过银联网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如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办事服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02/list3.shtml)或在报名期间每周五下午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


  3.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5月13日至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5月18、19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后的考生须知。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四)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六)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详见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03/list3.shtml。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证书发放可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或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04/list3.shtml)公告为准。


  八、考务咨询


  部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


  电话:65375001


  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网址: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4.shtml


  邮箱:hnjyjk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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