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是鹤山市外、2023年春节留在鹤山市过年、2023年秋随迁子女拟入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异地务工人员。
二、春节留在鹤山过年的时间界定
异地务工人员在任职单位规定的春节放假期间一直留在鹤山。
三、加分办法
2023年秋拟入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留鹤过年的,按适龄儿童父母留鹤过年人数为其子女实施入学加分。父亲或母亲1人在鹤山过年得1分;父母都在鹤山过年得2分(如单亲家庭,父或母在鹤山过年可得2分)。
四、资料提交
1.需提交的资料:
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由适龄入学儿童父母负责填报,并对申请资料作出签名;幼儿园初审,中心校复核后进行公示。
②异地务工人员留在鹤山过年的任职单位证明(或社区证明)。
③提供申请人(父或母)与适龄儿童相片1张,用水印相机拍照,相片要显示日期和时间。申请人(父或母)与适龄儿童在2023年1月21-23日内,在鹤城镇五子园、鹤城公园、鹤城镇第一小学、鹤城镇第二小学、鹤城镇禾谷小学、鹤城镇三堡小学选择其中一个地点拍摄的1张照片。
2.提交资料时间:2023年2月10日止。
3.提交地点:
①在我镇就读的学生或幼儿。资料交到现就读学校或幼儿园,由学校或幼儿园汇总后交到鹤城镇中心小学。
②未在我镇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资料由家长交到鹤城镇中心小学办公室【鹤城镇城中路120号】。
五、加分公示
鹤城镇中心小学负责分数统计、核查和公布。通过“鹤山市鹤城镇第一小学(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各小学、幼儿园公告栏等阵地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异地务工人员子女2023年秋季的积分入学资格。
六、本加分办法只适用于符合2023学年秋季入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