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江门鹤山市宅梧镇中心小学秋季一年级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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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广东江门鹤山市宅梧镇中心小学秋季一年级招生细则已经公布,详细的招生细则请认真阅读本文,您也可以通过®文档大全网获取更多招生信息。家长们可以根据自己孩子的情况进行报名,以便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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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我镇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鹤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鹤教信【2023】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镇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正常生活学习能力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注: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不能留级复读,因此,已在全国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入读一年级。)

  2.原则上经过幼儿园完整教育(三年),并经过幼儿园推荐。

  二、招生范围

  (一)宅梧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宅梧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宅梧小学就读。(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宅梧户籍生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二)非宅梧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符合条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在满足宅梧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基础上,若有空余学位,按照先政策性照顾生,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安排入学。

  1.符合政策性照顾(见附件2中第1-8条)的非宅梧镇户籍适龄儿童可安排入读宅梧小学。

  2.在我镇有《广东省居住证》、有合法固定住址、有合法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读宅梧小学,额满即止。未获入学资格的异地务工子女,自行联系我市其它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见附件2中序号9)

  (三)残疾适龄儿童

  患有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建议选择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

  三、报名时间:

  1.宅梧镇各幼儿园:2023年5月8日—13日(以就读的幼儿园通知时间为准)

  2.非宅梧镇幼儿园(外地幼儿园的学生到宅梧就读):2023年5月8日至5月19日

  四、报名地点:

  1.宅梧各幼儿园:在现就读的幼儿园报名。

  2.非宅梧幼儿园:在宅梧小学教导处(联系电话0750-8639628或13631886641徐主任)报名。

  五、注册时间:届时留意宅梧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或电话通知。

  六、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宅梧户籍的学生注册时请家长带以下资料。

  ①户口簿复印件:主页、报名对象页、父页、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若没有入户的请带小孩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并尽快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②预防接种证明(可以在下学期入学后交)。

  2.非宅梧户籍的学生注册时请家长带以下资料:

  ①户口簿复印件:主页、报名对象页、父页、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预防接种证明(请到接种医院写证明,可以在下学期入学后交)。

  ③幼儿园毕业证明材料。

  ④居住证明(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和目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家长工作证明(可到居住地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开具)

  3.在本镇幼儿园就读的本镇户籍生和非户籍生资料由宅梧镇各幼儿园收集,收集复印件时,请查验原件,严格把关。收齐后交到宅梧镇中心小学,再转交宅梧小学。在外地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把资料交给宅梧小学徐主任审核。

  注意: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咨询电话:0750—8639628;投诉电话:0750—8633549

  附:

  1.非鹤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提交资料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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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注宅梧小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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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fWS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