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阿勒泰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工作定于8月中旬开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幼儿园招生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13日,时间为2天,招满即止。
市区中小学一年级、七年级于8月12日—8月13日进行线上预报名,8月14日—8月15日进行线下资料审核,时间为4天。
转学生接收对象仅为小学二至五年级、初中八年级来阿务工、随迁及乡镇场在市区购房人员子女等,转学时间具体见学校公示。
二、招收对象
幼儿园:年满三周岁幼儿(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年级:年满6周岁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七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实行“住房、户籍一致”优先,具有房屋产权其次,工作调动、与直系亲属同住、租住房屋随后依次招录。
(一)幼儿入园。由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房产证明材料、疫苗接种本、体检单到所在辖区幼儿园报名(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2023年幼儿园招生继续实行前置体检,幼儿家长可在8月12日前工作日期间带幼儿前往阿勒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入托体检,报名时携带体检单报名。如特殊情况未及时体检,可在报名后开学前完成幼儿入学体检。
(二)小学入学。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房产证明材料(报名条件中列举内容)到划片学校登记入学。
(三)初中入学。各乡(镇)场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直升学校划分要求,由乡镇学校统计毕业生名单,分别报市一中、市二中、北屯镇寄宿制中学、红墩镇寄宿制学校后统一报名。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携带户口本复印件(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房产证明材料(报名条件中列举内容)到划片学校登记入学。
房产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市区有房产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在阿勒泰市市区有房产的,不论户籍所在地,一律按照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就近入学,要求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与实际地址一致并实际居住,以房产证为主要审核依据,不含预售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未取得房产证,但有房产归属权印证材料,并实际长期居住的等同于有房产;房屋产权落户日期截止8月11日,2024年招生房屋产权落户日期需在发布公告日之前)。
2.工作调动的:有房产的按照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就近入学;租住房屋的出具正式调动文件、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公安及社区盖章确认的“阿勒泰市流动人口租住房屋人员子女入学审查表”(见附件2)。
3.市区内与直系亲属同住的:法定监护人与直系亲属(一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的,监护人需出具阿勒泰市市区内无房产证明(即“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且最少一方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与直系亲属同户籍最少满1年。
4.市区内租住房屋的:
①阿勒泰市市区户籍:因棚户区改造及其它原因致居住地变更又无房产的,出具市区内无房产证明(即“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②阿勒泰市各乡镇及阿勒泰地区户籍的:出具1年以上租房合同、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公安及社区盖章确认的“阿勒泰市流动人口租住房屋人员子女入学审查表”、劳务合同(营业执照或工作证明)免试就近入学。
③阿勒泰地区以外户籍的:出具公安及社区盖章确认的“阿勒泰市流动人口租住房屋人员子女入学审查表”、居住证、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劳务合同(营业执照或工作证明)免试就近入学。
四、报名须知
(一)幼儿园:新生入园执行“就近入园”原则,幼儿监护人可在招生时间内前往居住片区就近幼儿园报名。公办幼儿园收满即止,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充。乡镇、村级幼儿园招收本乡镇、村幼儿。
(二)中小学:
1.市区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分2个阶段。
8月12日—8月13日进行线上预报名,监护人可通过阿勒泰市教育局发布二维码扫码进入“阿勒泰智慧教育云平台”上传报名资料,进行预报名。
8月14日—8月15日进行线下资料审核,监护人按照接收到的报名短信中规定时间前往学校上进行报名资料审核,8月15日下午未收到短信的请及时前往学校咨询。
学校线下资料审核安排为:8月14日上午住房、户籍一致,均在划定片区内新生;8月14日下午房屋产权、工作调动、与直系亲属同住住房在划定片区内新生;8月15日租住房屋划定片区内新生。
2.各学校严格按照计划数进行招生(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划片区域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招尽招;划片区域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优先录取区域内住户一致及具有房屋产权人员子女,其他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结合各校学位实际于8月18日在阿勒泰市第三中学阶梯教室集中统一组织摇号分配入学。
(三)学位预警
1.超过报名时间未报名且学校学位已满的,无论是否有房产,均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2.一房多户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入学依据。例如同一房产,购房人与租房人子女同时入学,实际居住人使用该房产入学。
3.同一住宅,非同一家庭3年内不享受同一学位,该条自2024年秋季招生起实施。
(四)转学预警:阿勒泰市区各小学学位紧张,转学学生需提前了解居住地片区学校学位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条件”中相关材料前往学校进行登记,转入校学位已满的,需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注:出具虚假印证材料进行择校的,一经查明,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并劝返回划片区域所在学校就读。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阿勒泰市市区中小学招生计划数
附件2:阿勒泰市流动人口租住房屋人员子女入学审查表
附件3:阿勒泰市中小学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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