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网:2021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公告

副标题:2021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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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兴宁区五塘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协查员1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劳动保障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

  (3)年满18周岁,35岁以下,男女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招聘程序

  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招聘工作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及报名地点: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小2寸照片1张,到兴宁区政府(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副楼1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报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其他

  1、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岗位补贴初入职为3077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部分),此后每累计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即可晋升1级,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为100元。

  2、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实行执证上岗,每位协查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否则不予以录用

  3、咨询电话:0771-32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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