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08〕109号)以及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劳社字〔2008〕3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城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工作,根据城区统一部署,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南宁市武鸣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总人数为4人。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
3.南宁市武鸣区户口,年满18周岁以上,女30周岁以下,男35周岁以下;
4.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5.法律或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聘用。
四、招聘程序
南宁市武鸣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招聘工作由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2017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应聘人员到武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2017年5月3日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上机操作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机操作成绩总分值为100分。根据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人选。
(3)2017年5月4日由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面试工作。
(4)2017年5月8日由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审核,审核同意聘用后由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再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队审核和办理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17年4月19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不含双休日)。具体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楼(武鸣区永宁路21号)。
六、工资待遇
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岗位补贴分为1900元/月、2100元/月、2300元/月、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部分)四个档次,初入职为1900元/月,在岗工作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晋升至下一档次。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同时按要求填写《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报名及录用登记表》。
2.获录用的应聘人员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书,协查员日常工作由武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全市“两网化”工作要求进行安排并按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岗位标准进行考核。
3.南宁市武鸣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实行岗前培训,执证上岗,每位协查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否则不予以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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