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最近在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致辞表示,要破除一切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让每个有创业意愿的人都拥有自主创业的空间。本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六项措施,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个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即将到来。我认为,目前影响大众创业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三方面,值得各方面高度重视和研究解决。
惰性障碍
惰性障碍反映在大众创业问题上,就是“雷声大,雨点小;上头急,下面缓;政策有,措施无”等具体的表现形式。鼓励大众创业的政策其实早已有之,但是有些地方显得叫的调子高,实际措施少;中央急,地方不急。上面的政策一般仅限于号召,没有执行的蓝本,下面一些地方一些具有惰性的官员在制定所谓实施细则时,也就有了打折扣、虚以应付的余地。这样,再好的政策,到了下面也就走样、变味了。
既然惰性障碍导致一些地方官员“只唯上”,那么,在顶层设计中,就不应该把政策与策略分开来制定,避免给下面在制定实施策略时留有打折扣的空间,除了有鼓励、引导、加快等原则外,还应该有具体的清单、数额和落实限期。如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支持大众创业的六项措施中,有将月销售额2万—3万元纳入暂免征税范围、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的条款。笔者认为,像这样的具体条款再多些,此外,不妨将月销售额2万—3万元纳入长期免征税范围,因为月销售额2万—3万元的小本经营,也许仅仅可以养家糊口而已。 诚信障碍
我们的诚信体系还不够完善。从行政审批制度的最初设计来看,我们忽略了比较麻烦的事中、事后监管,而注重于比较轻松的事前监管,即事前审批。据省体改研究会调查显示,注重企业设立之前的审批,最主要的动机是出于对诚信的考虑。假如让不够资质的人从事某些经营活动,担心会造成社会诚信危机。殊不知这些所谓的“资质”是可以伪造,而且审批官员碍于人情,这些“资质”也是具有弹性的。于是,事前监管就失去了意义,加上事中、事后监
管的缺失,社会诚信缺失,就难免在经济生活中出现各种监管漏洞,出现各种各样的失信企业。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本质上是要从事前审批即事前监管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从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构建起完备的社会诚信体系。过高的创业门槛,似乎是在企业诚信问题上把关,事实上,卡住的是小民百姓的创业热情。因此,清除诚信障碍,构建完备的诚信体系迫在眉睫。有了完备的社会诚信体系,只要是法不禁止的,不管他申请开什么公司,政府都应该放宽条件,快速通过注册。政府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企业运作过程和产品的监管上。企业运作过程和产品一旦出了诚信问题,可能是其终生的污点和禁忌。因此,他在注册的时候,就会想清楚,要不要做?怎么样做?
偏好障碍
偏好障碍主要体现在贷款方面,国有银行对公有制企业贷款比较偏好,而对民办小微企业贷款则表现得不甚热情,迫使民办小微企业寻求高利贷,加大了大众创业的风险。这次国家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创业困难的群众救急,引导担保、金融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机构为民办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个非常好的信号。现在关键是这项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对民办小微企业资金的扶持,除了银行的支持外,政府也应承担起扶持责任,应该规定地方政府在发行地方债券中,安排一定的比例建立民办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并督促用好、用足这些资金。同时,国家应该通过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企业建立大众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那些具有创新潜力但有一定投资风险的民办小微科技型企业,帮助小微企业赢得“大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