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 导语】2022年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和龙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勤务辅警49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和龙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延边州内户口,男性49人。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02月16日至2004年02月16日期间出生,延边州户籍(2022年02月16日前含02月16日落籍人员)。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文身等。
(六)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以及受到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考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九)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和龙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02月16日至2022年02月2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和龙市公安局六楼政治工作室5。
联系电话:杨警官18544180313,文警官18544180835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2)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
(二)体能测试
体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龙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市公安局将对合格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100分,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线。
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占40%)、(男)俯卧撑(占30%)、立定跳远(占30%)。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折算后),满分200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体检和政审
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一)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二)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经过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和龙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届满,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和龙市公安局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八、管理及待遇
(一)辅警日常管理由和龙市公安局负责。
(二)辅警工资待遇应发金额为2630元每月,缴纳五险一金,政策有所调整的,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劳动关系解除的,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也同时终止。
(三)辅警上岗后将按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提供食宿。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由和龙市公安局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五)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和龙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
本公告由和龙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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