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经中共昆明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组建昆明市博览事务局。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组建昆明市博览事务局的通知》(昆编办〔2013〕3号),2013年11月19日昆明市博览事务局正式揭牌成立。
昆明市博览事务局职能职责是:全面统筹昆明市会展经济发展,负责我市会展业发展组织、策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昆明会展业发展规划和会展管理办法,为会展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保证昆明会展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与国际会展趋势接轨。协助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做好“中国-南亚博览会”相关筹备、组织及协调工作,策划并承办国际会展合作项目,培育本土品牌会展节庆活动,提供展览信息与业务培训服务等。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办公会议的记录等工作。
(二)会展服务处:负责昆明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参与的各类会展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负责对在昆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进行备案、监管、服务和保障;负责会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负责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境内、境外各类会展活动;负责昆明市会展业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受理市级国家机关及各县(市、区)举办的首届会展活动的申办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信息调研处:负责开展昆明会展业调研工作,研究起草昆明会展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研究起草昆明会展业相关法规、政策和措施,提供决策建议;负责昆明市会展业统计体系建设,会展经济数据统计和分析;负责专项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昆明会展业的新闻宣传;负责昆明会展业信息化建设;负责门户网站及微信平台的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会展促进处:负责与国内外有关会展机构、企业及行业组织开展交流合作;负责培育本地会展品牌和节庆活动;负责申办国内外知名会展活动,招揽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企业落户昆明;负责开展会展业的推广和营销工作;负责会展信息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发布会展项目指导目录;负责组织会展人才的教育培训;负责指导或协调各县(市、区)会展工作;负责联系昆明会展行业组织;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为7人。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薪酬福利
1.经录用的工作人员属劳务派遣,合同一签二年。
2.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40元(转正后工资的80%)。
3.转正后第一年工资月薪2550元(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办理社会保险)。
4.第二年起月薪3300元+绩效考核奖(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办理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进入试用期→与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派遣部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昆明市博览事务局
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审核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负责。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该招聘岗位人员可调剂报其余岗位。
现场审核材料:《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学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岗位招聘条件所列相关证件。已经参加过工作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离职证明或待业证。
六、考试的方法、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另行通知(笔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地点: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另行通知。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辅导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2:1。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
(3)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由昆明市博览局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由昆明市博览局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
(一)体检及政审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查验应聘人员的档案等。
(二)在体检或政审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简章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办公室:0871-63112433
2017年云南昆明博览事务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