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篇一
一、集合时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
二、集合地点:建华文创园大门口
三、参加人员: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四、活动流程: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五、注意事项: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2、注意保持园内卫生,爱护陵园内设施,活动期间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2.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篇二
为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学校团委决定利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组织一次祭扫烈士墓活动,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高一年级部分学生
二、活动安排
时间:4月2日
1、12:20集合(一楼大厅)
2、12:30从学校准时出发。
团委老师和班主任维持秩序。
三、祭扫烈士墓程序
1、向纪念碑敬献花圈
2、默哀
3、团员代表讲话
4、瞻仰革命烈士墓
5、返校
四、活动要求
1、学生一律穿校服。
2、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有组织、有纪律,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
3、学生不许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4、每位同学写祭扫烈士墓感受一篇,并班级内选出5篇交至校团委。
3.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篇三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到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相关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5、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县文广局要在旅游景点悬挂规范美观的文明旅游宣传提示牌,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组织协调各旅游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传播者。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广泛动员,精心实施,将这一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对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破除祭祀陋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图片资料、活动前后各5分钟视频于4月5日前上报县文明办。
4.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篇四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清明节期间在全社区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孝德,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护绿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革命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社区提供精神保障。现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就20XX年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祭扫、绿色清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日-4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倡导孝老敬老。
2、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辖区青少年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3、向居民发起移风易俗倡议。向辖区居民发起倡议,引导广大居民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4、深入开展“三线三边”集中整治。清明节期间,众多合肥在外人士将返乡探亲,寻根祭祖。各社居委要加大“三线三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新蚌埠路至通站路、张郢路沿线等为重点,注意加强淮肥公祭堂消防环境安全,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干净、有序的节日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居委要高度重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开展,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2、利用标语、宣传栏、倡议书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祭祀,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努力为人们文明祭扫提供必要条件。
3、各社居委对“我们的节日”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并将活动完整资料于4月10日前报到社区文明办。
5.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篇五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切缅怀革命烈士,发扬革命优良传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清明节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
二、活动地点
关岭烈士陵园。
三、相关要求
(一)机关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发言,请县中队、团县委、县教科局安排,并将发言材料于4月2日前交到县民政局;
(二)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纪念活动,提前20分钟到烈士陵园并按指定地点列队;
(三)各部门准备花圈敬献烈士;
(四)相关部门作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现场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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