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扫内容_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模板

副标题: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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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 导语】清明节按照风俗,人们会上坟烧纸、烧冥物、燃放鞭炮,以此来祭奠逝去的亲人,表达思念之情。但是这种方式既污染环境,又容易引发火灾,隐患很多。为此,我们要倡议文明祭祀,弘扬文明新风。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模板,欢迎阅读!



  

【篇一】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模板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篇二】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模板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时节是人们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传承历史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倡导现代殡葬文化理念,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文化清明”的良好氛围,过一个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的清明节,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通过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重温一次先贤事迹等文明健康的方式来缅怀先烈、追思先人,倡导郊游、踏青和放风筝等民俗活动,培育健康文明的节日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低俗的祭祀用品,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二、倡导节俭祭祀。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仙逝后,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三、倡导绿色祭祀。提倡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祭故人、短信表深情等现代祭扫活动,树立环保意识,不在道路、小区、草坪、广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抛撒冥币,鸣放鞭炮,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绿色生态环境。

  四、倡导安全祭祀。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尽量错峰出行,尽量乘坐公交车辆出行,主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等地违规用火。

  五、倡导合礼祭扫。按规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带头。特别是要教育好少年儿童,从小崇尚先烈、感恩先人,自觉践行仪式之礼。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移风易俗、低碳祭扫、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篇三】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模板

  各乡镇人民政府:

  清明节也是全国人民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参与祭祀的人多,影响面大。因此,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进行文明祭祀活动,对在全社会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新风,净化社会环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文明祭祀安全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充分利用清明节的有力时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

  在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紧紧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要着重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好处,宣传文明丧葬的科学知识,宣传殡葬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努力营造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

  二、破除陈规陋俗,倡导殡葬新风

  几千年传统丧葬陋俗的影响,在清明节期间往往会集中反映出来。有的大烧花圈、纸钱;有的借机搞封建迷信,兜售具有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有的将已平悼的坟头重新堆起,侵占浪费土地资源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干扰了殡葬改革,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进行祭祀活动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活动,大力倡导和鼓励群众采取骨灰撒散,种植纪念树,深埋不留坟头,集体或家庭“追思会”等形式,努力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宣传群众中自发形成的文明祭祀形式,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反对迷信,清除愚昧,不断提高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新风,推进全社会的丧葬习俗改革。

  三、加强清明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场所的秩序和安全,民政局将在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取缔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厂店、摊点,销毁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进一步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切实保证清明节祭祀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安全检查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相对集中,影响面大,各乡镇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在清明节前,要尽快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人员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着力抓好清明节期间扫墓防火工作,防止因扫墓引起山火和森林火灾,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

  五、加强组织领导,坚守工作岗位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守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责任。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交通疏导,公共服务,文明祭祀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应急值班,建立24小时的值班制度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防止漏报、迟报,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组织,快速反映,临阵不乱,高效运转,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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