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四川自贡大安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自教体函〔2022〕47号)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短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公民办学校统一管理、同步招生录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中小学招生工作良好秩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顺利、稳定。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区教育和体育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划定服务范围。服务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并设置合理过渡期,调整方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位紧张的区域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制定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或多校划片工作预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坚持集中管理。
从2022年起,全区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管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均需通过招生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公、民办学校同步完成招生报名、公告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报名,凡未通过省平台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将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四)坚持统筹协调
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依法保障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接受公办义务教育。进城务工经商和返乡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棚户区改造居民子女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经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安置学校审核后统筹安置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按《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盐都人才新政策的意见》(自委办发〔2017〕83号)、《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实施办法》、《自贡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优先、妥善安置好入学。对需优待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提供相关部门确认的印证材料,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按学生和家长意愿提供一次性选择入学机会。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安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
2.实行招生意见审核制度。大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大安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报经大安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发布并执行,审核批准后于4月10前向社会发布,同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3.实行分级组织实施制度。直属普通初中学校(自贡一中、蜀光中学、自贡二十八中、解放路中学)和自贡成都外国语学校、自贡嘉祥外国语学校、自贡衡川实验学校三所民办学校义务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大安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实施程序
1.招生报名
(1)入学条件小学: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大安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在大安区就学的区外、市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初中:大安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在大安区就学的区外、市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办法。有意向就读民办义务段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2022年5月1日-5月5日,登录“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选择就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2022年5月6日-5月15日,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公、民办学校可以兼报。民办义务段学校小学毕业生如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需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平台上报名。具体操作请关注自贡市教育体育局及微信公众号信息。
2.资格审核在“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就读公办学校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子女)在5月21日至22日持户口薄、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划片招生的对应学校进行资格审验,大安区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将审验结果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3.发布公告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2022年4月30日前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中发布本市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与此同时,学校向社会公布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招生简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于2022年5月26日前在“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辖区内各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计划学位数、招生划片范围,存在富余学位的学校名单及富余学位数。
4.学位申请
有需要申请公办富余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2022年5月27日-6月5日,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富余学位并进行学位申请。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高新区户籍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五区和市直属(自贡一中、蜀光中学、自贡二十八中、解放路中学)范围内选择一所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或初中;荣县、富顺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在本县范围内选择一所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不受区域限制。
5.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小学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学生。初中若申请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申请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在申请该校的其他小学毕业生中电脑随机录取。凡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手续的学生,其学位不再保留,空余学位通过电脑摇号递补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与公办学校录取。如已被民办学校按程序录取并完成缴费但不愿就读的,将由户籍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安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2)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招生划片区域,原则上按照“两证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房产一致且均在划片范围内)、户籍、有房无户、指定性特殊群体安置、统筹性特殊群体安置依次进行录取,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则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在申请该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录取。
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统称“指定性特殊群体”)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经商和返乡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棚户区改造居民子女、动迁户子女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统称“统筹性特殊群体”)由流入地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需按政策提交证明材料。
全区民办学校完成学位申请学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全市民办小学新生家长可登录省报名平台进行录取情况查询。
全区公办学校完成学位申请学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6月17日,全市公办小学新生家长可登录市报名平台进行录取情况查询。
6.公布结果
录取完成后,2022年6月13日,民办义务段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公布录取结果。2022年6月17日,公办义务段通过“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7.组织报到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有序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四、纪律要求
(一)强化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控辍保学纳入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初中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加大政策宣传。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和体育局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入学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开展入学告知、查询服务等事项;要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学校、进小区、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和平台应用流程。要通过家长会、现场会、网上授课等形式落实幼儿园和小学毕业班家长报名指导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工作规范性,提高义务教育段网上报名率和信息准确率。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招生入学、分班等办学行为;实施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禁违规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宣传资料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才能对外发布,中小学现场招生宣传及咨询活动需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严禁增班转学选拔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小学(含民办学校)招收当年8月31日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严格责任追究。区教育和体育局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内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对校长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大安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举报电话设在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电话0813-2306058,0813-2208912,0813-2308971。
>>>点击查看附件
1.自贡市2022年小学招生录取具体日程安排
2.自贡市2022年初中招生录取具体日程安排
3.大安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小学)招生范围
4.大安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初中)招生范围
2022年四川自贡大安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已公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