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遂宁市船山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6月20日上午9:00幼升小网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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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四川遂宁市船山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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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川教函〔2021〕605号)、《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体函〔2022〕21号)要求,现就2022年船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公平公正、体现“一盘棋”思想,确保积极稳妥。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解决长期存在以来的“择校热”“读书难”问题。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一律不得自行组织考试招生,不得跨区域违规争抢生源,要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教育股负责具体招生统筹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及舆情处理;局机关纪委负责招生监督,查处违规行为;局安全管理股负责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各校校长负责具体的招生工作,并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建立协作应急机制,强化招生管理,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学区制)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各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稳妥解决特殊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好现役军人、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等特殊人群子女入学问题。

  (三)努力保障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在有空余学位和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外来务工、创业等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需求。

  (四)逗硬实施“公民同步”招生。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做到“四个明确”:明确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五)严禁“大班额”招生。在保障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努力化解大班额,严防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反弹。各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招生,确需扩招的,需向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4.招生入学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入学条件。凡船山实际管辖区内年满为六周岁(截止2022年8月31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其中之一)在船山购房,或监护人无房但户籍在船山实际管辖区,到船山实际管辖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的均可在我区对应的公办学校申请学位。如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监护人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获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2.计划招生(见附件1)

  3.学区划分(见附件3)

  划分学区招生范围。我区农村学校原则上以所在乡镇为学区招生。城区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城区学校学区范围见附件3)。

  4.招生时间

  报名系统开启时间,将于6月20日上午9:00开启——7月30日24时关闭系统

  (1)城区公办小学校招生(6月20日——7月15日)

  2022年,我区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所有的都纳入“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家长门户http://snzsbm.mymuxue.com:8083/#/);家长微信:(在微信公众号搜索“遂宁教体”,点击关注。)分三个批次招生,具体如下:

  第一批次:学校辖区内招生(6月20日—6月24日)

  报名流程:凡2022年秋季学期就读船山区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含特殊政策子女,统一按照凭相关资料到各校现场审核→网络登记注册→网上审核录取→统筹学位录取→的程序进行。

  辖区内适龄儿童及特殊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招生工作,本辖区学生由学校负责审查;特殊优待(政策性安排)由区教育体育局严格审查资格,派遣学位分配到城区优质学校。

  以下四类适龄儿童属第一批次招生范围。

  ①学区内适龄儿童。学区内适龄儿童是指: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以商品房(以监护人接房为准)、安置房、公租房或廉租房居住的,或房屋产权属祖辈的“三代同堂”儿童。

  ②拆迁安置户子女。以新房安置的,在新房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在原址安置的,在原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以货币安置的,在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暂无居住地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③仅有城区户籍的儿童。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空挂在本学区其它人户籍上的,没有划定固定学区,该类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三类适龄儿童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是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二是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三是最近缴纳气(或水、电)费凭证(多套房适龄儿童)。四是“三代同堂”(户籍在同一户籍薄或者是同一个户籍分户),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其它住房产权登记的相关证明。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验证的,应与招生学校电话约定验证时间,否则,招生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④特殊政策人员子女。特殊政策人员是指:在船山服役或船山籍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港澳台同胞,引进的高级人才,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或高管(在船山辖区落户的),直接参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的一线医护人员(实际居住在船山辖区),遂州英才、船山菁才持卡人,援藏干部以及为船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

  该类人员子女入学需监护人向所属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由所属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解决入学。

  第二批次(6月25日—7月3日):外来务工、创业等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招生工作。(见附件2)

  详见附件2《船山区2022年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报名流程:(家长门户:http://snzsbm.mymuxue.com:8083/#/)或者(家长微信在微信公众号搜索“遂宁教体”,点击关注。)→点击“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在网上注册→选择学生入口→上传资料→选择意向学校→学校进行审定→到学校现场核实登记注册→未申请成功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入学。

  第三批次(7月4日—7月15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招生。

  因各种原因未在“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政策又应该由船山区解决的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可到区教育体育局申请,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农村小学招生。自发文次日起即可开始预线下登记,由负责招生的老师帮助家长将新生信息上传到全市招生服务平台。

  (3)民办学校招生。参照遂教体函〔2022〕2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初中招生工作

  各初中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启动招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与当地小学衔接,做好入学现场登记工作,查证核实后,可由学校指导家长将相关资料到招生系统,最后网上批量录取。(家长门户:http://snzsbm.mymuxue.com:8083/#/,家长微信初中:公众号关注“遂宁教体”)各小学应积极配合我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做好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入学动员工作。要大力支持遂宁高升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龙凤校区、遂宁六中初中部招生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三)高中招生工作

  高中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按市上规定进行。各初中校务必加强毕业班工作领导,指导学生填报好自愿,为高中阶段学校输送合格生源,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毛入学率要达到92%。要加强两类高中招生宣传,特别是职业教育宣传工作,确保完成职普比例大体相当4.5∶5.5的招生任务。

  (四)特殊教育招生工作

  积极动员适龄“三残”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入尽入”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特教中心要积极组织“送教上门”工作,指导各乡镇学校对有一定学习能力但不具备条件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各校不得拒绝接收本辖区内的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残疾学生给予特殊关爱和个别化教育

5.招生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协助乡镇、村社做好适龄儿童摸底工作,落实区长、乡(镇)长、校长、村长和家长“五长”责任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不能让一个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对失学、辍学学生要及时进行劝返复学。

  (二)落实免试全覆盖。各公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以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探索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九年一贯“直升制度”。

  (三)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小学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其内容应在学校服务区内街道社区,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等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志愿。

  (四)规范招生宣传。各学校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合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不得在宣传资料中诋毁其它学校。各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须提前报区教育体育局把关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6.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有偿招生或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学校应与新生家长签订诚信书,家长须不得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向学校和任何个人交纳任何违规费用、不得有与入学有关的钱物交易等。在招生过程中,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强指导管理,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和事,将按中省市相关规定严肃问责,从严从快查处。

  投诉电话:0825-2370193(区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

  0825-2234325(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点击查看附件

  1.2022年船山区城区中小学指导性招生计划

  2.2022年船山区外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3.城区学校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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