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四川遂宁市船山区小学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体函〔2020〕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基本原则
(二)坚持妥善解决特殊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原则。根据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好现役军人、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等特殊人群子女入学问题。
(三)坚持努力保障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在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外来务工、创业等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需求。
招生入学办法
我区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截止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监护人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获准后方可缓学。各校不得擅自以“国学班”“读经班”或在家学习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1.招生方式
(1)划定学区招生。农村学校原则上以所在乡镇为学区招生。
(2)实行统一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遂宁市船山区招生网络平台,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登陆“船山教体网”,网址:http://www.chuanshan.gov.cn/jtj/,点击“遂宁市船山区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要求操作申请入学,通过信息审核后,按学校通知要求到学校审验相关证件。报名系统将于7月13日开启。
2.招生时间
农村小学可于6月24日后开始预登记。城区小学分三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7月13日—7月17日,本地适龄儿童及特殊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招生以下四类适龄儿童属第一批次招生范围。
(1)学区内适龄儿童。学区内适龄儿童是指: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以商品房、安置房、公租房或廉租房居住的,或房屋产权属祖辈的“三代同堂”儿童。
(2)拆迁安置户子女。以新房安置的,在新房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在原址安置的,在原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以货币安置的,在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暂无居住地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仅有城区户籍的儿童。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空挂在本学区其它人户籍上的,没有划定固定学区,该类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三类适龄儿童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是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二是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三是最近缴纳气(或水、电)费凭证。四是“三代同堂”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其它住房产权登记的相关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验证的,应与招生学校电话约定验证时间,否则,招生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4)特殊政策人员子女。特殊政策人员是指:在船山服役或船山籍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港澳台同胞,引进的高级人才,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或高管,直接参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的一线医护人员,遂州英才持卡人,援藏干部以及为船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该类人员子女入学需监护人向所属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由所属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入学问题。
第二批次:7月19日—7月24日,外来务工、创业等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招生详见《船山区2020年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第三批次:7月27日—7月31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招生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但还未登记的适龄儿童。
(二)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积极动员适龄“三残”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入尽入”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特教中心要积极组织“送教上门”工作,指导各乡镇学校对有一定学习能力但不具备条件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残疾学生给予特殊关爱和个别化教育。
招生工作要求
(二)坚决杜绝大班额。在保障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努力化解大班额,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招生,确需扩招的,需向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落实免试全覆盖。各公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以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探索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九年一贯“直升制度”。
(四)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小学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其内容应在学校服务区内街道社区,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等公开发布,按受社会监督。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志愿。
(五)规范招生宣传。各学校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合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不得在宣传资料中诋毁其它学校。各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须提前报区教育体育局把关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强化监督问责
学校应与新生家长签订诚信书,家长须不得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向学校和任何个人交纳任何违规费用、不得有与入学有关的钱物交易等。在招生过程中,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强指导管理,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和事,将按中省市相关规定严肃问责,从严从快查处。
2020年四川遂宁市船山区小学招生入学时间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