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2019年宁夏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已公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尤其是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被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蒙蔽。诈骗分子往往会在新生招录季前后,冒充教育部门、学校、基金会等工作人员,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教育退费等为名,引诱学生及家长上当受骗。特别强调:学生及其家长如需了解有关资助方面的政策,可向学生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所有资助项目均不要求学生预先交纳任何费用,也不要求在ATM机或网上进行任何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千万不要相信,更不要按对方要求操作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自治区高校学生资助热线0951-5559231(工作日开通,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
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序号 |
政策名称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申请方式 |
1 |
国家助学金 |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 |
入校当年向所在学校申请 |
2 |
国家奖学金 |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
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 |
入校后第二年向所在学校申请。 |
3 |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 |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
奖励标准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
入校后第二年向所在学校申请。 |
4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中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完成学业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
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
5 |
“三助”岗位津贴 |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
标准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
入校后向所在学校 申请。 |
6 |
高校毕业生到本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政策 |
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连续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内考核称职(合格),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自治区代为偿还、学费由自治区补偿。 |
代偿额度为每生每年12000元 |
服务期满后2年内向毕业前所在学校申请有效。 |
7 |
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
对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读生、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
服兵役期间及兵役结束后2年内向(毕业前)所在学校申请有效。 |
8 |
直招士官生国家资助 |
国家补偿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
向毕业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序号 |
政策名称 |
资助对象、内容 |
资助标准 |
申请方式 |
1 |
国家助学金 |
按一定比例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标准可以分为2-3档,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 |
入校当年向所在学校申请。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生每年5000元 |
入校后第二年向所在学校申请。 |
3 |
国家奖学金 |
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条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以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等。 |
每生每年8000元 |
入校后第二年向所在学校申请。 |
4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中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完成学业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20年。 |
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
5 |
高校毕业生到本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政策 |
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自愿到我区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连续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内考核称职(合格),其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或缴纳的学费由国家施行资助。 |
代偿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 |
服务期满后2年内向毕业前所在学校申请有效。 |
6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
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
入校后向所在学校申请。 |
7 |
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
对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
服兵役期间及兵役结束后2年内向毕业前所在学校申请有效。 |
8 |
直招士官生国家资助 |
国家补偿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
向毕业前所在学校资助部门提出申请有效。 |
9 |
高职学费减免 |
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院校)中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各学校按学年和政策标准直接减免相关学费。部分学校的部分专业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可以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学费。 |
每生每年不超过4200元 |
入校后向所在学校提供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 |
10 |
勤工助学 |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来改善学习和生活。 |
每人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原则上不低于12元人民币,每月40个工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入校后可向所在学校的资助部门提出申请。 |
11 |
校内奖助学金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
具体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确定。 |
入校后第二年向所在学校资助部门提出申请。 |
12 |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
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延缓相关费用的缴纳。 |
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予以资助。 |
报名时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