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需要,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5、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6、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第二水厂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0日09∶00-2016年11月8 日16∶00;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沭阳县广电台大楼一楼)。咨询电话:0527-83595162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2016年11月14日—11月16日到县第二水厂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公示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企业性质工作人员,由县第二水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为大专学历基本工资2400元,本科学历基本工资2800元,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41116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第二水厂负责解释
沭阳县第二水厂招聘人员岗位表x.rar
a28313e768a708728304c61067c485b3.rar (5.99 KB) |
2016年江苏宿迁市沭阳县第二水厂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