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导语】2018年湖南株洲市一级建造师补审资格证书发放通知已发布,考生要想及时获取本次证书领取的事宜,以免影响后续的领取,就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介绍的一级建造师补审资格证书发放方面的具体安排,欢迎广大考生的关注。
2018年度(补审)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自2018年10月22日开始发放,请报名点选择为“株洲市”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时间前往领取。
领证地点:株洲市人社局南院三楼综合服务大厅(304室)
领证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如需代领,须同时持本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本人签字或盖章)。
考生须在该证书领取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取导致的证书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731)28813393,2868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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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2018年湖南株洲市一级建造师补审资格证书发放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