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关于2016年安徽省卫生高级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副标题:关于2016年安徽省卫生高级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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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卫生计生委、人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商省人社厅,现将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5分,农村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0分,低于60分通过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各市、省直各单位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ahwjw.gov.cn/)查询,考生个人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查询成绩。
  三、请各市、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方式,并组织申报人员于9月23日-10月8日期间登陆我委网站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以个人申报形式认真输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录入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未在申报系统内(除申报计划生育专业外)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四、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单位于10月10日-10月12日前报送委托评审函,并附《2016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交到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芜湖路377号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北五楼507室),并进行“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现场审核。
  各地市卫生计生委于10月12日前完成“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中考点审核工作,并上报委托评审函扫描件,附《2016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发送到邮箱:2601949@163.com。
  请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各单位及各市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11月8日前报送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
  附件:2016年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016年9月21日

关于2016年安徽省卫生高级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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