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通州区教委《2017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区直小学服务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
在通州区直属小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通过“五证”审核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通州区小学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一)联合派位学校
1.第一组:贡院小学、永顺小学、第四中学。
2.第二组:中山街小学、东方小学、民族小学。
3.第三组:后南仓小学、官园小学、第二中学。
4.第四组:北京小学通州分校、芙蓉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
5.第五组:运河小学、玉桥小学、南关小学。
6.第六组:潞河中学附属学校、第一实验小学、北苑小学。
7.第七组:史家小学通州分校、实验二小通州分校、临河里小学。
8.第八组:甘棠中学。
(二)分批次电脑派位办法
1.填报志愿。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8个志愿。
2.电脑派位。
第一批次: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第二批次: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住房的, 在第一批次派位结束后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填满8个志愿但因小学学位不足未派位进入志愿学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确定学校入学。
区直小学服务地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区教育考试中心具体实施。派位工作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乡镇小学服务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
乡镇小学服务地区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通州区小学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相应的乡镇教委办分配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未填满8个志愿且没有派位进入志愿学校和未到派位和分配的小学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小学入学资格。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采集信息时应如实填报,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
五、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6月8日至6月15日,区直小学服务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填报志愿。
(二)6月30日,区直小学服务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三)7月2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五证”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通州区小学就读证明”到派位和分配的小学审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