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时间
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3日,2月27日-3月10日(9:00-11:30,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考生根据个人健康情况,选择在上述适合时间内办理领证手续。
二、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
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
会计初级考生提交合格考生本人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三)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可以不加盖公章,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丢失需要补打的,可以在“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上角的补打印入口打印。
三、领证地址
请考生到所属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和领证手续。
原标题: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tjkj.cz.tj.gov.cn/platform/tjkj/contents.jsp?channelId=13&contentId=28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