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7年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540人公告(第二批次)
各类学校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1、高中学校教师
(1)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或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部分国家“985”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1)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
(2)部分国家“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
(3)松江大学城的上海对外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部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4)浦南四镇(新浜、泖港、叶榭、石湖荡)学校可招收本区户籍的上海市第二批公立本科院校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对口,必须持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3、幼儿园教师
(1)公办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公办大学音、体、美等专业师范类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公立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限本区户籍)。
4、其他类学校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参照上述相应范围进行。
(二)在编在职教师
1、上海市户籍在编在岗教师的招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且聘在一级教师专技岗位上,(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师范大学师范专业、985、211高校毕业生可突破中级职称条件)。
(2)幼儿园教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2、非上海市户籍在编在岗教师的招聘条件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且聘在高级教师专技岗位上,近三年内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教学方面荣誉称号。根据沪府发〔2010〕28号《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及松江区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往届毕业生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2015及2016届上海户籍的省市级师范院校、部分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中小学,招聘条件与应届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