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蟠龙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城管执法队员。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城管执法队员 4 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年龄:城管执法队员20-35周岁。
2.学历:城管执法队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优先考虑。
3.身体条件: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无高血压。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
4.退役士兵或有一技之长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检、面试、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7日(8:30-12:00,14:30-18:00);地点:经开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一路南),市内乘坐103路(蟠龙镇人民政府站)可达;联系人:刘女士、廖女士;联系电话:0797-8322166。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纪录的证明。)
(二)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不列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
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面试合格后录用名单在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试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日常管理
1.服从管理,听指挥,必须接受岗位分配,对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分局的考核管理制度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待遇
城管执法队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核发。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城管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五、不尽事宜由蟠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