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执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详情查看:关于做好2016年新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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