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_2017年会计职称知识点预习《经济法基础》:法的本质与特征

副标题:2017年会计职称知识点预习《经济法基础》:法的本质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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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

  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具有“利导性”。

  (5)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6)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

  【提示】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往年精选习题:

  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是各阶级综合意志的体现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个人意志

  C.法必须经过国家制定才得以形成规范,因此具有国家意志性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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