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宜宾市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7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根据考调工作有关要求,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面向屏山县在编事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岗位人员公开考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此次考调面向屏山县在编在职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岗位的事业人员,具体范围及对象见附件1《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所在单位党委(组)同意报考。(4)符合《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屏山县水利局财务室(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306室)。
(二)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凡参加本次考调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鲜章的附件2《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备案表。
6.业绩考核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报考者的年龄以截止报名当日,按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认定为准。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由屏山县水利局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面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报考者《报名表》和现场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调名额与报名考生及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均不得低于1:2(以报名表及面试签到表为准)。任意一个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调计划。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共5人,从屏山县考官库中抽选5名。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业绩考核加分。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业绩考核加分办法
(一)近三年(2018-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者加3分(3分)。
(二)从事水利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者,加5分,五年以下不加分(需由工作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计算水利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
(三)因移民工作突出被中共屏山县委、屏山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者加5分(5分)。
(四)被中共屏山县委、屏山县人民政府评为“屏山县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者加5分(5分)。
(五)2019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表扬的加3分(3分)。
上述计分事项可累加,以上计分有关文件、资料需本人在报名时提供原件,资格审查过后交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工作所在单位公章),逾期提交不予确认。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人员,并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者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0831-5723602,地址:屏山县水利局(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306室);监督电话:0831-5602412,地址:屏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511室)。
此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由屏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1.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屏山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四川宜宾市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