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属地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攸县教育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
三、坚持均衡编班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在县教育局的统筹下,按照男女比例协调原则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四、统一平台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进行招生,报名、审核、录取、派位全部在同一平台中完成。招生平台直接与市学籍平台对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未经招生平台完成招生流程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株洲市报名入学业务系统已集成在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及“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的“入学”服务主题场景中。
五、房屋产权性质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2023年6月30日之后购买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校外托管机构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规定,我县中小学生不得在托管机构住宿,必须随父母居住。县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核查,如发现未随父母一起居住,将责令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说明:因初中学校寄宿条件有限,今年城区初中学校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安排寄宿。
六、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的,县教育局按照户籍类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七、明确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初中: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八、公办入学生源排序
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子女,统筹安排城区购房户和随迁子女就读。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法定监护人就业等情况,按户籍类、房产类、随迁(经商、务工)类生源排序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挂户和户籍造假,严禁提供虚假房产证明,严禁提供虚假经商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等。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九、合理划定片区
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因城区初中学校布局调整,部分学校重新调整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区域,调整后如下:
1.原江桥小学改办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改名为江桥学校(暂定);新建文化路第二小学。秋季学期,原江桥小学五、六年级整体(江桥社区和乌坳社区户籍类除外)迁移到文化路第二小学。江桥学校小学部一年级只招收江桥社区和乌坳社区户籍类学生,上云桥学校小学部一年级只招生联星街道高岭社区(含龙形花园)、七里坪社区、泰清塘村、冯家坳村户籍学生。
2.文化路第二小学今年秋季开始招生。本年度只开办一、五、六年级,五、六年级原则上仅接受原江桥小学学生。
小学招生区域:
初中招生区域:
十、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和录取。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小于派位计划,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第二轮报名录取后,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期间,经市教育局、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启动第三轮报名。
十一、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社保参保证明、不动产权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可以在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系统下载并打印。
(1)户籍子女(含转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
(2)购房户子女(含转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房产证明)。
(3)经商人员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居住(租住)证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原始票据或交税证明、居住证(仅限县外人员)。
(4)务工人员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有效的务工证明和居住(租住)证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原始票据、居住证(仅限县外人员)。
说明:如户口本不能证明监护人与入学学生关系的,需要上传出生证明。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日程安排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0日。
(2)复核查验。8月20日前,由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复核小组,对报名成功的学生信息进行复核,包括到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对信息和到经商务工现场审核等。
(3)公示。审查小组审核无误后,于8月25日左右在报名招生平台予以公示。
(4)派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现有学位及入学优先类别顺序进行派位,家长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查询派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6月11—1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首轮网上报名;
6月14日24:00,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弟、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等优先入学类别网上报名截止;
6月15日,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入学报名情况,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首轮报名的派位计划;
6月21日,对首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首轮派位结果;
6月22—23日,已经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首轮录取的学生家长,前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缴费确认入学;
6月25日,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剩余招生计划;
6月26—27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网上报名;
2.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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