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有关要求:
一、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扰乱全县整体招生秩序。按照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安排,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原则,稳妥有序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严控起始年级班额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非起始年级坚持“只出不进”原则,均不得招生。
二、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本计划公布后,不得随意变更,严禁超计划招生。其中,小学一年级(育新中学五年级)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县教体局将组织公开摇号录取,摇号录取的费用由各相关民办学校承担。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各相关民办学校除招收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外,另外面向全县范围内招生的计划数,招收学生需具有宁津县小学六年级学籍,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县教体局将组织公开摇号录取,摇号录取的费用由各相关民办学校承担。
三、坚持计划管理与学籍管理相结合,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不得产生“大班额”,并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通过违规招生渠道入学的学生,县教育局将不予认可,不予办理中小学学籍档案手续,由此产生的毕业升学、学籍接续、考试报名等问题由学生家长和违规招生学校自负。
四、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的相关要求和政策,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当年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超计划招生或违规收费的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一律在县教体局官方发布的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详见8月7日“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3年宁津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报名网上操作指南》。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咨询电话:0534-542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