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合同制非事业编保育员4人;
高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合同制非事业编保育员9人;
职位不得兼报。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能胜任工作。
(三)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2年8月20日至2005年8月20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保育员职业资格,详见《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3人职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8月20日(含)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高新区教育系统在岗的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六)报考人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时间:2023年8月20日8:00至2023年8月23日12:00。
2.上传资料:网络邮箱报名,报考人在有效报名时间内将(1)《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3人报名登记表》;(2)《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3人基本信息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地址(gxqbyy@163.com)。
(三)资格审核与缴费
1.时间:2023年8月24日8:30—11:00,13:00—15:00。
2.地点:锦州市松山新区实验小学体育馆(锦州市太和区科技路162号)。
3.所需递交材料:
(1)《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3人报名登记表》。
(2)《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3人基本信息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职业资格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与报名登记表同版)。
(4)带有验证码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单(高中、中专不需提供)。
考生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需按照以上顺序整理装订。
4.缴费:考务费每人50元,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制,报考人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资格。
3.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的开考比例,消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内容:卫生管理中组织进餐、饮水、睡眠等操作技能考核,生活管理中工作记录等。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成绩并列的,最终学历高者以保教工作经验长者优先;以上均相同,则采取答辩方式由面试评委最终确定人选。(如出现加试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无心脏病、传染病、肾病及可能导致影响未来正常工作的其他疾病,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取消录取资格。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6-3861200、0416-3868200。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的保育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一期为三年。月薪1700元。以上薪资为实发工资,单位为录用人员缴纳公积金、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合同期满,根据教育部门考核,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者,可优先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用,工资待遇上浮标准统一按照高新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相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人员可以随时解聘,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未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放弃职位聘用人员,需在体检环节前向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报考人自报名至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方式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信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5.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出现问题与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监督、咨询电话:0416-3861200、0416-3868200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3人公告.docx
附件2.锦州高新区2023中小学合同制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州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x
锦州高新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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