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导语】2021年辽宁鞍山市海城市营商局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3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经海城市政府同意,市营商局拟招聘3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城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三)32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1日之后出生),五官端正,形象端庄,女身高160cm以上,男身高170cm以上;
(五)没有其他劳动合同纠纷;
(六)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412-3605815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周六、日休息)。
(每日9:00—11:30,13:30—16:00)。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寸彩照2张,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发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资格审查时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海城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核,择优聘用。考核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合同制临时工作岗位,聘用人员由海城市营商局统一分配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200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点击查看
海城市营商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2021年辽宁鞍山市海城市营商局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30人】.doc正在阅读:
2021年辽宁鞍山市海城市营商局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30人】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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