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3年8月23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8月23日前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
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0412-37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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