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_2017年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招聘综合文秘岗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7年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招聘综合文秘岗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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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需要,我台决定2017年7月公开招聘综合文秘岗位员额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文秘岗员额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拟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以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的学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面试当天验原件);
  5.以上材料分别扫描(报名表的“本人”一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后再扫描),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职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发送至邮箱yanyurong@szmb.gov.cn。咨询电话:(0755)8839813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负责组织,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内容为报名职位相关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zmb.gov.cn)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被投诉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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