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户籍生人数持续增加,预计港口镇2023年公办学校学位供给紧张,现对港口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发布预警提示。
一、户籍生安排
在学位能满足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学生的入学需求时,原则上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招录;如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超出的学生将根据入户港口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比如,中心小学出现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入读学生将按入户港口镇港口社区、胜隆社区时间的先后顺序,按学校到中心片区的距离统筹安排在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大丰小学、下南小学和中南小学就读)。
二、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申请就读生、积分入围生安排
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申请就读生、积分入围生的学位可能安排到离居住地较远的公办学校就读,如公办学位不足,还可以通过购买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等方式予以解决。港口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位情况作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三、插班生安排
各公办学校其他年级的学位持续紧张,原则上不受理镇内公办学校学生相互转学的申请。若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户口已迁入港口且需入读港口镇公办学校的,可在2023年6月15日至30日期间到港口镇人民政府(兴港中路168号)108室递交资料并填表申请,港口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公办学位不足,还可以通过购买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等方式予以解决。
附插班申请所需资料:
1.学生的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要求户口簿首页(户口地址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若学生户口属集体户的,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学生全国学籍个人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请有需要的家长提前做好预判和准备工作。
2.鉴于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预警提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作为迁移户籍、购房依据,仅供参考。请家长充分了解预警提示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2023年的招生政策、积分入学指标可能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港口镇实际作相应调整,具体以日后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请家长密切留意“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权威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760-884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