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通知”可知:2017北海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3月1日—10日。
2017北海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截止。
(二)北海考点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北部湾西路10号市卫计委大院一楼)。
(四)考点联系电话:3036637、2669390、3050922(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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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执业医师
资格考试须提交的材料:
1.《医师
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由单位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也须凭此证明和其他规定证件入场考试。
3.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
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认证书原件须交由北海市
医学考试中心携带至广西考区审核,考区审核结束后将原件交由各单位统一领回发放给考生本人。
4.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报考执业医师的,需填写由试用或执业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医师
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师
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1)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函授、成人学历、
自考等不在内)报名时应签署《应届
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
资格考试报考书》,并提交两次《医师
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第一次为现场审核时提交,证明内的“试用期起止时间”截止为报名当前时间(如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第二次为
医学综合笔试缴费时提交,证明内的“试用期起止时间”截止为考试时间(如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如不按时提交,将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报考
医学综合笔试处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应填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中专学历者执业期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5年(2012年8月31日前注册);大专学历者执业期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2年(2015年8月31日前注册),如执业期间执业地点有变动的,需提交相应执业地点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3)须提交《考核证明》中涉及到的带教老师(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执业证书原件核验)。
5.所在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大中专学历者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近6个月的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与上传至报名系统上的照片同底片),照片背面用正楷字体写名字,用相片袋装好,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8.2001年后毕业的
高等教育学历考生,须提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可登陆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 查询打印。
9.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须提交的材料:
1.《医师
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由单位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也须凭此证明和其他规定证件入场考试。
3.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须交由北海市
医学考试中心携带至广西考区审核,考区审核结束后将原件交由各单位统一领回发放给考生本人。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医师
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师
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1) 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函授、成人学历、
自考等不在内)报名时应签署《应届
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
资格考试报考书》,并提交两次《医师
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第一次为现场审核时提交,证明内的“试用期起止时间”截止为报名当前时间(如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第二次为
医学综合笔试缴费时提交,证明内的“试用期起止时间”截止为考试时间(如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如不按时提交,将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报考
医学综合笔试处理。
(2)须提交《考核证明》中涉及到的带教老师(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执业证书原件核验)。
5.所在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医师
资格考试的传统
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交《传统
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
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7. 近6个月的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与上传至报名系统上的照片同底片),照片背面用正楷字体写名字,用相片袋装好,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8.2001年后毕业的
高等教育学历考生,须提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可登陆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查询打印。外省中专学历考生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
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9.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材料要求
1.提交的《医师
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须试用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的复印件须单位校验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所有的原件经考点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回(毕业证需考区审核后统一退回)。
3.所有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附件:1.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2.医师
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4.应届
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
资格考试报考书
2017年广西北海
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3月1日—10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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