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2017年泰城暨泰山区初中招生宣传提纲已发布,8月16日—17日报名,®文档大全网现将详细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泰山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驻泰山区部队(边远地区)现役军人子女、外来客商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泰山区学校学位情况而定,因受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
二、招生审核
1、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按合法房产所在学区划片入学,查验家庭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查验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育局或街道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3)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保障性住房的,以该保障性住房为依据,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查验家庭户口簿、签约合同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育局或街道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4)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租房的,统筹安排入学,查验家庭户口簿、家庭无房证明、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证明及社区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2、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适龄儿童少年非泰山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在泰山区长期居住并具有合法房产,以当前合法房产为依据,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接收入学。若该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育局或街道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因受学位限制泰山区无法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2)适龄儿童少年非泰山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来务工人员且无房产,在泰山区长期租房居住,统筹安排入学。因受学位限制泰山区无法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3)适龄儿童少年非泰山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部队转业、人才引进在泰山区工作且无房产,以当前租住地址为依据,学区学校若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接收入学,若该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育局或街道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三、相关要求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簿,其户籍所在地位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以2017年新修改的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准);(2)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办理时限一年以上);(3)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达一年以上,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小区物业费用缴纳证明);(4)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实际营业一年以上)或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人社部门备案);(5)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小学入学还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办理。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生源,家长可填写《驻泰山区部队(边远地区)现役军人子女情况登记表》,由现役军人所在单位、现役军人所属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泰安军分区填写意见并盖章后将表格上交申请就读学校,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属实根据文件要求接收入学。
3、外来客商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外来客商子女入学规定>的通知》要求办理。
4、外籍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入学。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入学规定执行。
5、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按照省市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泰山区民办小学招收泰山区户籍生源或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泰山区民办初中招收泰山区户籍或者泰山区学籍生源。
四、其它
1、因房产抵押贷款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2、已购房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学校需到实地进行家访确认。
3、购买房屋已入住但未及时迁入户口的,迁入户口的截止时间以正式招生结束日为准。
4、各公办学校要按照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的要求,依据近三年招生的数据库信息,认真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5、审核材料时法定监护人出示的房屋产权证须为100%产权。一处房产有两个以上子女继承或多人共有的,不能享受学区内生源待遇。
2017年初中招生时间流程安排表
阶 段 |
时 间 |
工 作 流 程 |
备注 | |
召开会议 |
8月13日 |
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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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 |
8月13日 |
教育局对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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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 |
小学学校召开班主任会议,培训班主任讲解招生政策及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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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 |
8月14日 |
下午3:00,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宣讲招生政策。告知不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就读地申请就读。相关初中学校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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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联系电话 |
8月15日至 8月16日 |
家长登陆招生平台(网址:http://tsedu.993721.net),确认或修改监护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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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信息 |
8月15日—16日 |
泰山区户籍在其它县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泰山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带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东岳中学南院(泰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地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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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初中招生 |
制定方案 |
8月14日 |
制定招生方案(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程序、面谈方案、录取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在中小学招生平台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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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面 谈 录 取 |
8月16日 至 8月22日 |
1、8月16日—17日,在网上参与民办初中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初中。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 ||
2、8月18日—20日,民办初中进行面谈,确定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 | ||||
3、8月21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初录名单。 | ||||
4、8月22日,登陆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及新生入学须知。 | ||||
公办初中招生 |
公布方案 |
8月14日 |
各初中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公布招生方案,组成审核小组,制作招生宣传展板,公开招生意见、公开招生时间、地点和咨询、监督电话、公开学校网站、公开招生流程、公开审核所需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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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信息查询 |
8月22日 |
1、小学毕业生登陆招生网站,查询初中资格审核学校和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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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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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8月22日 至 8月28日 |
1、符合在泰山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应资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经学校审核、家访属实的,在网上提交初录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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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实际住址与学籍信息地址不符,同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学校提交材料审核,经学校审核、家访属实的,学校向教育局提出调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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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录取 |
8月29日 |
审核录取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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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查询 |
8月30日 |
登陆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及新生入学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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