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和2016年91-95级定向未分配统招统分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核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方案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附后)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5月8日
集中地点:鼎尚时代广场(儋州市那大镇兰洋北路和伏波路交汇处)
集中时间:5月8日7:30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由市人社局重新制定医疗机构进行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四、考生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2寸彩色照片于2017年5月5日上午8:30分到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2、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当天早上应空腹。
3、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备零钱。
4、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须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5、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7、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
2016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和2016年91-95级定向
未分配统招统分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检考生名单
部分事业单位:蓝国峰、白晓光、冼贺、孙亦天、
王妃、朱国权、羊妃、张昌京、
李林相、陈丽娟、陈玉紫、边野
王祈伟、赵国壮、林麟、李玉华
91-95级镇农业服务中心:邓郁、李万里、赵其英、谢壮标
孙占珣、符发明、唐志龙、李培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