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26名,详见《綦江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要求学历;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2016年7月31日前未毕业的在校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綦江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表》,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2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联系人处报名进行初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报名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单位报名。
(1)綦江电视台
联系人:赵倩林,联系电话:023-87265530,手机13752990199。
(2)区卫计委:
联系人:曹继先,联系电话:023-85893773,手机:15111836799。
(3)区城乡建委:
联系人:程李会,联系电话:023-48678557,手机:13640504890。
(4)区文化委:
联系人:陈明华,联系电话:023-48678205,手机:18983851805。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考生的基本情况,初审合格者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核
考核具体方式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科目测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经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http://www.sdsgwy.com/
3.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 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拟聘用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的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附件1
綦江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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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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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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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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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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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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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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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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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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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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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学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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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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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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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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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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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和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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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曾任 何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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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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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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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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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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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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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是否属实:
毕业院校(系)签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⒈ 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聘用工作,毕业院校(系)未签章此表无效。
⒉ “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3. “奖惩情况”包括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
⒋ 每位学生应备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其一贴在此表“相片”。
部门审查人员签字: 人事部门审查签字:
2016年重庆綦江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6名人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