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名言]2018重庆綦江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90名】

副标题:2018重庆綦江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9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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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18重庆綦江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人员190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7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2018年綦江街道辖区学校和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坚持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均衡配置;引导分流、消化富余、改善结构;坚持德才并举、有序流动、服务期限,不影响流动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原则。根据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綦江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18年面向全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2018年綦江区街道辖区学校和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共遴选工作人员190名。

  二、遴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遴选资格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良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未受到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

  3.在本区从事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岗位类:

  A.曾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3年及以上;

  B.曾获街镇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或先进)教师、班主任、党员、党务工作者等;

  C.年度考核曾获“优秀”等级者;

  D.曾获区教委表彰的学科教学质量奖项教师(单科优秀教师);

  E.现场赛课(含基本功、技能大赛、教育教学论文)在学区(或高中学校)及以上获奖者;

  F.曾获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者;

  G.在村小工作5年及以上者。

  (2)非教学岗位类:具有相应遴选岗位工作要求的资质。

  (二)遴选报名资格范围及要求

  1.本区在编在岗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2.学历及专业等条件参见《綦江区2018年面向全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晋升七级、十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未满2年的;

  (2)在2018--2019学年中任教高三年级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经区委组织部同意的抽调借用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7日(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8:00整)。

  2.报名地点:綦江区教委人事科(南州中学内教育博物馆底楼),电话:85880810、85880129。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任职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学校签章同意的报名表、近期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等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本人凭身份证于2018年8月10日下午4:00—5: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为笔试、专业测试和业绩加分(见附件2)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考察教师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含《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及与教师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综合基础知识。

  (二)专业测试

  1.教学岗位采取模拟上课方式。时间7分钟,应试人员按规定教材内容提前准备15分钟(考场不提供教具和其他电子、音响设备)进行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素养,由考官组综合评分。

  2.非教学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应试人员在5分钟时间内回答与教育相关的问题。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思考等综合能力,由考官组综合评分。

  四、遴选安排

  (一)遴选时间与地点:2018年8月11日上午8:00,重庆市綦江南州中学校(具体见准考证)。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业绩加分。

  五、调动

  (一)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调动人员。

  (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业绩加分、年龄大小(以身份证为准)为序从高到低等额比选。

  (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调动。

  (四)拟调动人员在区教委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区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考试成绩,5年内不得报考,并记“师德不良记录A”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理。

  (二)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为报考者出具虚假证明等不实材料的,予以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三)不能影响下学年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本次遴选工作在区纪委派驻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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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綦江区面向全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色
2.2018年綦江区面向全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加分细则
3.2018年綦江区面向全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2018重庆綦江区遴选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90名】.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r2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