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交响乐团和民族乐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7年南京大学继续招收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模控制在上一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公示认定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一)交响乐团(17人)
(二)民族乐团(16人)
注: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时,则其计划取消或调至其他项目。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报考:
1.取得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艺术特长显著、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具有报考项目社会考级级别证书(若该项目考生所在省份未设考级,则必须具备高中阶段一年以上乐团经历),并具有较强的视奏能力。
注:高中阶段有校级(含)以上乐团活动经历并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者优先(需提供在乐团证明及艺术团演出经历证明、演出照片、节目单,并圈出报考人图像或姓名位置)。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三)报名流程:
1.报名。登录南京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此处),按提示注册、报名。
2.纸质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封面,并按以下顺序在左侧装订:
(1)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需中学签字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团在团和演出证明材料;
3.初审用演奏视频材料。需同时提交光盘和U盘介质文件,制作要求如下:
(1)考生本人独奏自选曲目一支(不超过5分钟),视频须为本人近期演奏,全身或半身画面,不允许出现非本人画面;
(2)必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录音录像须为同期声,不得加伴奏,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
(3)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并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播放流畅;
(4)视频不得加题头结尾,不得有字幕,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或提及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5)演奏视频保存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乐团+乐器项目+《演奏曲目名称》”。
4.邮寄。为便于集中接收,需统一在2月12日-15日(当地邮戳)使用中国邮政EMS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并在快递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高水平艺术团”。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5.考生应确保报名材料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江苏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doc